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上海市住房 *** 条件,2024上海 *** 条件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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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公积金怎么全部提取出来
关注“上海公积金”微信官方账号,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搜索“上海公积金”,然后点击菜单栏中的“我的帐户”,选择“在线业务处理”。登录公积金网上个人业务处理 *** (如果没有一个账户,可以通过点击“注册”在线完成企业注册),首次提取时需要在线签名,并且同意协议、验证身份信息以及输入银行 *** 。在提取业务中选择提取项目,按照流程完成提取,最后等待银行付款。
登录官网上海公积金。选择个人业务,然后注册登录。登录后可以查看个人公积金余额、明细、 *** 账户、 *** 资格等信息,然后从提取业务中选择提取业务。如果没有网签,还需要先网签。
职工申请提取应先携带相关研究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审核后签发相关的文件证明和申请书,后到受理网点进行审核,办事处或者网点员工为职工出具相应的文件证明;最后将相关证明材料带到建行指定网点进行提取审核。
上海公积金可以一次 *** 提取,一般满足条件后大家只需要携带提取申请人 *** 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去上海各区公积金办事中心办理提取就可以了,具体条件如下:
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3、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 *** 本息的;
4、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5、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 *** ;
6、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 *** 、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二、上海 *** 条件和提取流程
1、上海市 *** 条件及 *** 作流程是怎样的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4、(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5、(三)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 *** 本息的;
6、(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7、(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 *** ;
8、(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 *** 、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9、(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宴链知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11、(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12、(一)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 *** 明;
13、(二)职工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的 *** 明及其与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
14、(三)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 *** 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 *** 明以及经 *** 机关 *** 的委托书。
15、通过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提供本人在本市商业银行开立的实名制 *** 。
三、上海住房 *** 需要什么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 *** 本息的,提供购房 *** 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 *** 申请表》
2、 ***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 *** 银行的 *** 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 *** 还款对账单(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请银行盖章
4、若用存折还 *** ,须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若用 *** 还 *** ,须提供由银行柜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 *** 明细一份
5、到 *** 银行的 *** 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 *** 协议书》
注:若夫妻双方都提取,夫妻双方签字摁手印,并在开户银行账户上填写完整,直接打到个人账户里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 *** 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职工购买 *** 安置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套 *** 安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 *** 金额)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可每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提取限额。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并办理住房 *** 手续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处自建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建设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四、上海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我们知道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将 *** 出来的,比如根据法律的规定租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不是说只要租房就可以提取公积金。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当符合《通知》及本实施细则中申请人的提取条件(一)、(二)、(三)、(四)的规定。二、上海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金额(1)每户家庭(申请人及配偶)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更高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1分以上余额);(2)单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三个月的提取限额。三、上海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提取流程申请人符合提取条件的,按以 *** 程办理:(一)租赁提取申请1、申请人通过租赁平台提出申请,并按网上办理流程及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或者信息。2、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者信息齐全的,租赁平台按规定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进行核验,市公积金中心按规定对申请人婚姻信息(包括单身和已婚信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进行核验。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市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或者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或者信息。3、申请人的提取申请经审核通过的:(1)每月上半月完成受理的,之一笔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从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 *** 账户内;每月下半月完成受理的,之一笔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 *** 账户内。在申请人申请提取时间段内,每三个月由市公积金中心自动审核通过后,三个月的申请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 *** 账户内。(2)提取转账发起时,如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提取转账中止,市公积金中心通过 *** 自动发起补充提取。补充提取成功的,提取转账正常进行;余额仍然不足的,次月市公积金中心再次通过 *** 自动发起补充提取。再次补充提取余额仍然不足的,提取转账终止。申请人如仍需办理提取手续的,应当重新通过租赁平台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4、申请人的提取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告知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理由。5、特殊情况处理。如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户名含特殊字符、账户信息有错误或者存在多个账户,申请办理租赁提取手续的,需至市公积金中心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区管理部)柜面咨询办理,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办理账户信息修改、账户合并后,再次通过租赁平台提出租赁提取申请。如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名为外文名、字符数过长或者户名含特殊字符且无法修改,将导致转账失败的,申请人应当至区管理部柜面提出租赁提取申请,由区管理部柜面受理并审核,通过复议方式为其办理租赁提取。6、异议处理。如申请人对租赁信息、住房持有信息、婚姻信息、提取条件等核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至各区管理部提供无房证明、婚姻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复核,由区管理部柜面审核通过的,可继续进行租赁提取代发转账步骤。(二)租赁提取变更及终止申请时间段内发生 *** 号码、 *** 信息和月提取额等租赁提取信息变更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供相关有效信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 *** .shgjj.com)、微信(上海公积金)或者 *** APP(上海公积金)、租赁平台等渠道,按网上业务规则、流程办理提取业务的变更。申请时间段内申请提前终止提取的、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的或者租赁合同解除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供相关有效信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微信或 *** APP、租赁平台等渠道,按网上业务规则、流程办理提取业务的终止。1、变更。申请人 *** 号码、 *** 信息和月提取额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网上业务规则、流程办理信息变更。变更后,市公积金中心将通知申请人信息已变更。2、终止。申请人申请提前终止提取的、租赁期内申请人及其配偶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申请人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包括承租人、租赁 *** 、租赁期限、租赁金额等信息变更的)或者租赁合同解除的,应当按照网上业务规则、流程办理终止。市公积金中心定期(至少每年一次)通过租赁平台获取或者核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持有信息、住房租赁合同变更和解除信息,如核验结果显示申请人不再符合提取条件,市公积金中心将自动终止申请人的租赁提取业务。发生以下情形的,提取转账自动终止:①申请时间段结束后申请人未再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申请的;②申请人不再符合提取条件的;③申请人连续两次补充提取失败的;④申请人租赁合同信息变更或者租赁合同解除的。终止后,市公积金中心将通知申请人业务已终止。申请人如需再次申请办理租赁提取的,应当在前次业务终止后,再重新通过租赁平台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五、上海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必须在上海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2、申请人及配偶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3、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 *** 和无提取住房公积金;4、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上海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上海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流程有哪些
2、已婚申请人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的证明;
3、申请人名下的上海市银行 *** ;
4、申请人填写好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
5、承租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等;
(1)填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单位初审资格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单位除应对职工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保留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填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集中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明细表》;
(2)本人填好并签字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单位版)》。
提供申请资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进行审核。
单位经办人提供办理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 申请,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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