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地铁安检条例和地铁安检 *** 题库及 *** 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地铁安检条例以及地铁安检 *** 题库及 *** 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地铁安检是否有法律依据
1、地铁安检是有法律依据的。在中国,地铁安检是由《交通安全法》和《地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这些法律法规旨在保障交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乘客的人身安全。
2、例如,《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地铁安全管理条例》则规定,地铁公司应当建立安全检查 *** ,对进出地铁站、乘坐地铁的人员和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3、因此,地铁安检是有法律依据的,是为了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而设置的。
二、地铁乘车规定有哪些
之一条为加强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保障运营秩序,为乘客创造安全、便捷、和谐的乘车环境,依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凡进入本市轨道交通各车站出入口、通道、站厅、站台和列车车厢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守则。
第三条乘客应遵守《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车票使用规则》购票乘车。
第四条乘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人员可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并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安全检查人员可制止并报 *** 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条乘客禁止携带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物品(具体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参见 *** 机关公告)。安全检查人员发现携带违禁物品的可按照规定处置并及时报告 *** 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条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长度不得超过1.8米,宽和高均不得超过0.5米。不得携带妨碍车内及站内通行和对运营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其它物品乘车。
第七条 1.3米以下儿童须在 *** 陪同下乘车,以确保安全。
第八条衣冠不整、醉酒肇事等不文明行为者及因疾病、健康状况可能危及其他乘客者不得进站乘车。
第九条行动不便者、精神病患者等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他健康成年人陪同乘车。
第十条搭乘自动扶梯时,乘客应遵守乘梯安全要求,扶稳扶手带,不得倚靠扶梯侧壁,应靠右站立。
第十一条乘客应遵守以下乘车规定:
(一)候车时应自觉排队,禁止越过安全线,禁止倚靠 *** 门;
(二)乘车时应当先下后上,从车门两侧依次登车,留意列车与站台间的空隙;
(三)列车到达终点站,乘客应当全部下车;
(四)列车因故不能继续运行时,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或者换乘其他交通工具。
(一)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高度危险活动区域;
(二)在轨道线路上放置、丢弃障碍物;
(三)列车车门或 *** 门提示警铃鸣响时,禁止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 *** 门关闭后,禁止扒门;
(四)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五)在车站、车厢或者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设置摊点等影响疏散的行为;
(七)其他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乘客应自觉为老、幼、病、残、孕、怀抱婴儿者或者其他有需要的人士让座和提供方便。
第十四条乘客应当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文明卫生。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乱写乱画;禁止携带宠物乘车(警犬、导盲犬除外);禁止大声喧哗或者弹奏乐器、播放音乐等;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的座席。
第十五条严禁损毁轨道交通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设备。严禁移动、遮盖或污损警示标志、疏散或导向标志、安全标志等。
第十六条轨道交通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乘客应当保持冷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或按广播提示有序疏散。
第十七条乘客可配合运营单位通过乘客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服务情况进行公众评价。
第十八条乘客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服务不满意的情况可向运营单位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映或投诉处理。
第十九条乘客应自觉遵守本守则。违反本守则的,运营单位有权采取制止、劝离或者拒绝提供服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法移送 *** 门或者 *** 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本守则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三、地铁人员形式检查权的法律法规依据
1、楼上说的没错但是,因安检涉及到对乘客的身体、物品等的检查,这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我国的搜查权。比如说,检查物品,则仅限于对摆放于表面上的目标物进行查看、 *** ,不允许翻看、查找。现实中,地铁安检人员却要求乘客自己打开包裹或自行打开包裹翻看包裹中的物品,这样的行为则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搜查”。搜查,专指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和检查,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搜查物品,则包括翻看、查找包裹内物品的行为。因搜查行为牵涉到乘客的人身 *** 权、隐私权等各种权利,为此,搜索必须依法进行。
2、对于 *** 人身 *** 的搜索行为,我国《 *** 法》第八条规定, *** 人身 *** 的强制措施只能由 *** 及其 *** 会制定的法律规定,行政法规、地方 *** 法规、部门规章等,均无权制定。
3、结合地铁安检情况,《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是由 *** 发布的部门规章,《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是各市的市 *** 制定的地方 *** 法规,在 *** 人身 *** 方面,已经违反了《 *** 法》的规定,应当归于无效。那么,因该两个依据无效,作为行使安检权利的长轨公司,若“检查”乘客的身体、包裹内在内容的,则无疑属于非法搜查(“检查”乘客包裹,仅检查外表的,则另当别论)。
四、地铁上的安检人员可以随意开罚单吗
1、地铁工作人员开罚单是不合法的,因为地铁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权,他们虽然没有执法权,但是却有维护企业秩序的权利。
2、原来是6月18日江苏南京的一名女士在地铁上玩 *** 外放,被巡逻的工作人员看到之后开了一张“罚单”。
3、请注意,这个“罚单”是打了引号的,具体新闻内容其实是给乘客送上了一张“告知单”,建议倡导文明乘车而已,许多标题 *** 或者不了解实情的人可能会越传越离谱。
4、千万不要做谣言的传播者,更不要做标题 *** ,说到这我不禁想起了我的母亲,她就是一个标题 *** ,不太喜欢看新闻正文,很喜欢看个标题就划过。
5、记得有很多次她和我讨论新闻和娱乐方面的事情,都让我很无语,比如说她看到标题是“某某明星又 *** 了”,然后老妈就跑过来跟我说谁谁谁又 *** 了,我点开之后居然是那个明星演的电视剧里面的角色 *** 了,立马对母亲无语,还有的时候标题是“某明星提刀 *** 一条街,飒”,我点开以后发现就是一个 *** 电视剧,剧情是小混混互殴,男主 *** 一条街,也是醉了,这不得不让我们有所思索,虽然很多文案是为了博人眼球,但是真的会引起很多不必要的误会。
6、地铁工作人员的行为,真的是值得提倡的,如果不及时制止,可能会导致乘客更加的肆无忌惮,甚至有的未成年 *** 会有样学样。
7、记得我就在地铁里看到过因为父母不管,导致子女的不文明行为,看动漫的时候把声音调的很大,父母视而不见,在地铁座位上跑过来跑过去,弄得全是脚印,父母还是视而不见。
8、所以父母的教育是至关重要的,抛开父母的教育,社会也会对孩子有很大的影响,所以 *** 外放这种行为是肯定不提倡的。
9、除了以上行为,我还在地铁上遇到过有人吃烤串、喝粥,打 *** 的时候嗓门大占座等不文明行为。
10、记得有一次,家里有个亲戚来城里玩,我去火车站接她,坐公交车的时候,她拿出瓜子嗑瓜子,其实瓜子也没啥异味儿,吃了也就吃了,但是她居然不注意环境,壳子吐了一地,简直一副没素质的样子,下车前仅仅拍拍手甩袖而去,回去后我说她不该在车上不文明,还被她喷了,唉~
11、其实在各种交通工具,如公交车、地铁、火车、飞机上都有各种规定,比如建议不要饮酒、吸烟或者携带宠物,不要带易燃易爆的物品,不要大声喧哗等等,有各种各样的条例,虽然大多都是工作人员以劝导为主,但是如果做出出格的事情并且屡教不改时,工作人员也是会报警处理的,到时候是要面对刑侦处罚的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行政拘留或罚款。
12、我们不能一味的依靠法律,毕竟 *** 叔叔也是非常辛苦的,除了法律的约束,还是需要我们老百姓自己约束自己,为城市的文明添砖加瓦,人类之所以是人类,就是因为有了文明,不像动物那样毫无规矩,在这也祝愿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城市越来越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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