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社局 *** 济南人才档案服务中心

牵着乌龟去散步 地址 20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济南市人社局 *** 的问题,以及和济南人才档案服务中心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济南人才公寓怎么申请
  2. 济南市中区社保局各科室 *** 一览
  3. 济南失业保险转移咨询 ***

一、济南人才公寓怎么申请

为落实人才安居政策,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根据《天桥区人才公寓定向配租管理 *** (修订)》(济天人才发〔2021〕5号),现就2022年度人才公寓集中配租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具有 *** 法人资格,且 *** 注册、 *** 登记和实际经营管理均在天桥区的企业、社会组织、研发机构。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职在岗并依法缴纳济南市或山东省社会保险;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 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等;

3.在济南市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无住房,即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济南市区无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购房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回迁安置的房屋);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济南市区未 *** 住房(因特重大疾病等需要的除外);申请之日前领取 *** 货币补偿超过3年;未在济南市范围内享受过 *** 直管公房、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 *** 人才公寓;未享受过泉城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生活补贴、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等政策。

4.符合条件的区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优先申请。

1.济南梦启青年创业园人才公寓:可租赁房型为一室、两室2种,其中一室面积约36m2,每套租金总 *** 约为1800元/月;两室面积约38m2,每套租金总 *** 约为2000元/月。

2.龙湖冠寓济南历山北路店:可租赁房型为一室,面积20—40m2左右,每套租金总 *** 约为1200—2000元/月。

3.泊寓生产路店:可租赁房型为一室,面积13—33m2左右,每套租金 *** 约为1100—1800元/月。

4.泊寓凤凰山路店:可租赁房型为一室,面积15—30m2左右,每套租金 *** 约为1000—1600元/月。

5.泊寓明湖社区店:可租赁房型为一室,面积28—55m2左右,每套租金 *** 约为1500—2000元/月。

现阶段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根据市场 *** 确定,区委人才办按总租金 *** 的50%进行补贴,每位人才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人才公寓租金按整月计算,每半年由公寓管理方收取1次。租赁期间所发生水、电、气、暖、有线、宽带、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区委人才办不再补贴。

为支持青年人才集聚,营造更优的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对符合上述之一条申请条件的35周岁(含)以下、到天桥辖区企业入职的应届毕业青年人才,入住人才公寓首月免租。

人才公寓申请采取每年集中申请与日常按需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区人社局负责除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外用人单位人才公寓配租申请工作;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负责园区用人单位人才公寓配租申请工作,有在黄河北租房需求的园区企业人才可申请园区“引才8条”租房补贴;团区委负责申请首月免租的青年人才公寓配租申请工作。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人才也可随时向主管部门单位提出申请。

7月29日,区委人才办下发通知启动人才公寓配租申请工作,用人单位或人才如需咨询申请条件,可与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或团区委联系;如需咨询公寓问题,可与公寓工作人员联系( *** 附后)。

用人单位需填写天桥区用人单位申请审核表、汇总表(附件1、3)。个人需填写天桥区人才申请审核表(附件2)。

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除申请表、汇总表外,其他资料仅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天桥区人才公寓租赁用人单位申请审核表、汇总表,人才申请审核表。

(2)用人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交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研发机构的,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

(3) *** 、户口簿、学历 *** 书、职称证书等;已婚人才还需提供配偶、未成年子女 *** 和户口簿,夫妻双方结婚证;入选区级及以上人才工程(计划)高层次人才的,还需提供证书或文件。

(4)人才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申请时上一个月的社会保险个 *** 益记录单。

(5)审核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用人单位将单位审核表、汇总表和人才申请审核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由主管部门单位进行初审。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内的用人单位发送至jnxclcyyqtzcjj@jn.shandong *** ,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外用人单位发送至jntqrsjrc@jn.shandong *** ,申请青年人才首月免租的用人单位发送至jntqtw@jn.shandong *** 。8月8日,在天桥区 *** 网站公布初审结果。

用人单位备齐单位和人才所有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内的用人单位到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审核,其他用人单位到天桥区人社局审核。申请青年人才首月免租人才公寓的,用人单位将相关材料交由区人社局或园区管委会转交至团区委进行审核。

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和团区委分别对用人单位和人才资格进行审核后,无异议的上报至区委人才办。

区委人才办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在天桥区 *** 网公示,无异议的进入配租程序。公示有异议的,会同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均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选房顺序,选房顺序与抽签结果顺序相同。当申请人数大于可用房源数时,未选房人员进入配租轮候库,按抽签顺序等候配租。选房成功的申请人领取选房确认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未选中房源的,按照摇号顺序进行轮候。领取选房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人才公寓管理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符合人才公寓配租条件的用人单位及人才按照集中申请有关规定准备相关资料,可随时向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或团区委提出人才公寓申请,经初审复核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可在现有剩余房源中选择。若暂无剩余房源,区委人才办将在有空余房源的之一时间通知申请人选房。

1.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期原则上1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期满符合条件的可续租。租赁期满75日前,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团区委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对租户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在租赁期满60日前发放《续租意见征询书》;继续申请续租的,在租赁期满30日前签订《续租协议》,未签订续租协议的视为放弃续租。

2.人才公寓实行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配租成功后,人才在租住期间的管理服务由人才公寓运营方负责,天桥区委人才办和各审核单位只负责租金的补贴,不负责日常管理服务等事宜。

3.人才及用人单位对申请信息的真实 *** 、准确 *** 、合法 *** 负责。住房、工作单位等影响租住条件的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由用人单位在变化后10日内向原受理单位报告,原受理单位在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续住、腾退等决定,同时上报区委人才办,由区委人才办督促人才公寓管理方在5个工作日内执行原受理单位的决定。

4.人才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腾退所租人才公寓: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人才公寓的;

(3)损毁、 *** 住房,擅自装修、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4)在人才公寓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闲置人才公寓,或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租金的;

(6)因住房、工作单位等租住条件发生变化,或选择申请市级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等补贴政策的;

(7)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或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8)隐瞒家庭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5.租赁期间,如遇特别因素导致配租房源停止供应,本批次人才公寓配租行为自动暂停,区委人才办将积极协调新房源。

6.相关申请材料可从天桥区 *** 网( *** tianqiao.gov *** )“ *** ”入口页面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人:部洪涛联系 *** :0531—85872683

***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1号7楼713室

2.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张然联系 *** :0531—88076006

*** :天桥区裕兴路77号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孙昊联系 *** :0531—85872565

*** :天桥区堤口路53号天桥区 ***

联系人:张文豪联系 *** : *** 54133915

联系人:梁伟联系 *** :18602605635

*** :天桥区小清河北路10777号黄台环球家居D1座

联系人:张玉联系 *** :15069010170

***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607—8号

联系人:张玉联系 *** :15069010170

***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生产路1号

联系人:贺更锐联系 *** :16653133457

天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济南市中区社保局各科室 *** 一览

对于济南市中区社保局各科室 *** 一览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我,今天我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市中区 *** 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82078076

市中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82078362

市中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82078698

市中区医疗保险办公室:82078668、82078816

市中区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处:82078743

市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82078637

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82078634

三、济南失业保险转移咨询 ***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 *** 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 *** 。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济南失业保险转移咨询 ***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济南市人社局:0531—666059 *** 。

2、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处:0531—6 *** 67267/6 *** 66712。

3、历下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0531—86957133。

4、市中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0531—82078428、58698573。

5、槐荫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0531—87957112。

6、天桥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0531—85943846。

7、历城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0531—88066035。

8、高新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0531—88785761。

9、南部山区组织人事局:531—88112759。

10、长清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0531—87222253。

1、申领失业金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2、济南市户籍在外地缴纳社保回济南直接领取失业金的,可以直接办理申报手续。

3、济南市户籍在外地缴纳社保回济南工作后失业,要申报领取失业金的,必须在济南市缴费满一年。

1、非济南市户籍回户籍地领取失业金的'。

(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非济南户籍)》(一式两份,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2、非济南市户籍回户籍地继续工作暂时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 。

3、济南市户籍在外地缴纳社保回济南领取失业金的。

(1)缴纳社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函;

(2)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

1.济南市户籍失业人员(含非济南市户籍且愿意在济南市领取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

单位从济南劳动保障网站办理。减员原因,必须填选合同终止、解除合同或辞退,不得填选辞职或自动离职,否则不能通过网上申报。如果选错减员原因,单位经办人员需携带 *** 到所在县区社保部门更改减员原因,然后携带所需材料到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现场办理申报手续。

首先,单位开通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报 *** 。初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须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号码, *** 告知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即时开通。开通后显现“失业保险申报窗口”,点击进入。

减员后,单位要在60天内,于每月的10—28日期限内,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 *** 申报,输入失业人员姓名、 *** 别、 *** 号码、户口所在地、失业原因、失业日期等资料,然后提交,等待审定。

(为外地户籍失业人员申报,按居住证(暂住证)上的 *** 填写有关资料)。

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在2个工作日内网上审核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后,网上反馈给申报单位。

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单位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济南市户口,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失业人员本人贴上照片、签字),交给失业人员本人。

失业人员本人携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户口本、 *** (原件、非济南户口失业人员还需携带愿意在济南市领取失业保险的申请和居住证)、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户口(居住证)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进行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后,失业人员本人携带所有材料,到户口(居住证)所在县(市)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经审核有关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县(市)区失业保险科发放《济南市失业保险手册》并通过银行发放失业保险金( *** )。失业保险金于每月的28日以后打到 *** 上。

失业保险网上申报 *** 作指南,由“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下载(办事大厅-单位办事-失业保险-资料下载)。

(1)到户籍地后直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之一步:减员。注意正确填选减员原因。

第二步:申报。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外地户籍失业人员审核材料到济南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现场办理;

第三步:受理。经审核后打印《介绍信》给失业人员,《介绍信》中注明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月数、需迁转的失业保险金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培训费和职业介绍补贴金额;失业保险处将基金转移至其户籍所在地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第四步:申领。失业人员持《介绍信》回本人户籍所在地(地市级失业保险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济南市人社局地址 济南人才档案服务中心-第1张图片-

(2)到户籍地后找到工作单位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第二步:开具证明。失业人员携带本人 *** 到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开具《失业保险缴费证明》,带回户籍地交社保征缴部门备案。

济南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67881210、860807 ***

历下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6957133

市中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2078428

天桥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5867591、 *** 071626

槐荫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75 *** 961、87957112

历城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8066035

高新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8871335

长清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722633-8005

章丘市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3213054

平阴县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7 *** 0727

济阳县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423 *** 37

商河县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4880344、84866788

济南市人社局 *** 和济南人才档案服务中心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标签: 人社 济南市 济南 服务中心 ***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