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上海自行车禁行路段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上海自行车禁行路段以及上海非机动车禁行地图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上海的哪些路段禁行电动车
1、所有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越江隧道和越江桥梁
5、延安路,中山西路到中山东一路段,双向禁行
6、淮海路,华山路到人民路段,双向禁行
8、复兴路, *** 南路到宝庆路段,东向西禁行
9、建国路, *** 南路到肇周路段,西向东禁行
10、徐家汇路,泰康路到马当路段,双向禁行
11、陆家浜路,制造局路到柳市路段,双向禁行
12、万航渡路/华山路/常熟路/宝庆路/衡山路, *** 北路到肇嘉浜路段,双向禁行
13、陕西路,新闸路到肇嘉浜路段,北向南禁行
14、石门路/瑞金路,新闸路到徐家汇路段,南向北禁行
15、 *** 路,曲阜路到复兴东路段,双向禁行
16、福建中路,牛庄路到人民路段,北向南禁行
17、河南路,天潼路到复兴东路段,双向禁行
18、河南南路,江阴街到陆家浜路段,双向禁行
19、大名路/中山东一路/中山东二路/中山南路,长治路到董家渡路段,双向禁行
二、北京电动自行车禁行路段
1、北京限行电动自行车的十条路如下: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府右街,正义路,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
北京限行电动自行车的十条路如下: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府右街,正义路,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
2、北京限行电动自行车的十条路如下: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府右街,正义路,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
3、北京电动自行车不限行。根据北京交通局发布的信息,目前北京电动车没有限行的政策。
三、上海市交通管理条例对外地牌照的摩托车是怎么规定的
上海市交通管理条例对外地牌照的摩托车并未进行具体规定,但上海市 *** 局发布了摩托车禁止通行规定,具体如下:
悬挂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1、沿沪太公路—宝钱公路—沪宜公路—外青松公路—沪青平公路—朱枫公路—亭枫公路—S19新卫高速公路—新卫公路—卫六路—沪杭公路以及本市与浙江、江苏省交界线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2、沿外青松公路—沪青平公路—复兴路—淀山湖大道—港周路—盈朱路—青赵公路—北青公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九条下列车辆,可以上本市道路行驶:
(一)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但全挂车、三轮汽车、轻便三轮摩托车、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以及外省市号牌低速货车除外;
(二)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
(三)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
(四)市人民 *** 允许上道路行驶的其他车辆。
外省市号牌拖拉机以及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车辆和其他通行工具,不得上道路行驶。
《中华人民 *** 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 *** 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 *** 或者 *** 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二十四条 ***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 *** 。 ***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 *** ,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 *** ; *** 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 *** 。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上海市 *** 局发布关于本市道路禁止通行、 *** 通行措施的通告
四、上海哪些路段 *** 外地牌照
一、悬挂外省市号牌的拖拉机、低速货车全市道路禁止通行。
二、悬挂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1、沿沪太公路—宝钱公路—沪宜公路—外青松公路—沪青平公路—朱枫公路—亭枫公路—S19新卫高速公路—新卫公路—卫六路—沪杭公路以及本市与浙江、江苏省交界线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2、沿外青松公路—沪青平公路—复兴路—淀山湖大道—港周路—盈朱路—青赵公路—北青公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三、每日7时至20时,悬挂外省市号牌的货运机动车,禁止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沿杨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周家嘴路—军工路—逸仙路—场中路—沪太路—汶水路—真北路—天山西路—剑河路—北翟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北翟路至漕宝路段)—漕宝路—虹梅路—梅陇立交—虹梅南路—S20外环高速公路(虹梅南路至徐浦大桥段)—徐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徐浦大桥至杨高南路立交段)—杨高南路立交—杨高南路—高科西路—锦绣路—罗山路—罗山路立交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中华人民 *** 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 *** 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 *** 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 *** 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条市 *** 机关根据必要、合理和有利交通畅通的原则,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采取均衡交通流量、分隔车辆通行时间、划定 *** 通行区域和核发机动车通行凭证、 *** 通行、禁止通行、疏导等交通管理措施。
第五十三条本市倡导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倡导有条件的单位推行错时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措施;倡导依法采用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公共自行车租赁等方式出行。
本市倡导先取得机动车号牌额度再购置车辆,倡导先取得停车位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再购置车辆,合理调控机动车拥有和使用。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一)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被处以暂扣机动车 *** 、吊销机动车 *** 、拘留等行政处罚的;
(二)由他人替代记分、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的;
(四)一年内有五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第六十一条 *** 机关、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实施下列道路交通管理事项前,应当公告相关方案,听取与管理事项相关公众的意见:
(一)公交专用道的设置与调整;
(三)公共汽(电)车线路的设置与调整;
(四)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与调整;
(五)禁止停车或者禁止长时停车标志、标线的设置与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湖州市 *** 局-上海市 *** 局关于本市道路限行通告
五、上海为什么那么多路自行车禁行
能有啥理由?一边喊着绿色环保,一边不断的侵蚀非机动车的通行权。很大一条路,两三个机动车道,人行步道也有两三个机动车道那么宽,就是不肯修一条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要走,对不起,走旁边小巷子绕行,勉强两辆机动车的宽度,还被机动车停了一条道,如果还有机动车进来,对不起,堵着!理由么简单啊,大城市,怎么能让人家看到自行车这么没有B格的交通工具?必须全部汽车,自行车都去犄角旮旯藏起来。至于绿色环保?响应一下号召,口号喊了玩玩的,谁在乎啊?
文章分享结束,上海自行车禁行路段和上海非机动车禁行地图的 *** 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